關于爆破作業等相關器材的注意事項
1.爆破作業箱器材一定要儲存在專用的倉庫、儲存室內,并且要安排專人管理,不準任意的存放。嚴禁將爆破器材分發給承包戶或者是個人保存。臨時存放爆破器材的時候,要選擇平安可靠的地方單獨存放,要有指定的專人看管。
2.生產、儲存、銷售、運輸、使用爆破作業箱器材的單位設立的專用爆破器材倉庫應該要符合國家有關規范要求(《民用爆破器材工廠安quan設計規范》、《爆破安quan規程》、《小型民用爆破器材倉庫安quan標準》),倉庫選址和倉庫區域總平面布局要符合國家規定的內部和外部平安距離要求,庫房建筑結構要達到耐火等級二級以上,主要是墻體、屋蓋、地面、門窗、通風孔和防護土堤要符合防震抗震、防火防盜等要求,并且設有雷電防護、電器防爆、以及消防等平安的設施。


3.允許儲量和平安距離要符合國家有關的標準。生產、 銷售企業的爆破器材倉庫允許儲量要符合《民用爆破器材工廠安quan設計規范》的規定。使用單位設立的地面總庫,炸藥允許儲量要符合《爆破安quan規程》規定的限量。小型民用爆破器材倉庫炸藥的允許儲量不得超過3噸,雷管不得超過2萬發,導火索、導爆索都不得超過3萬米,塑料導爆管不得超過6萬米,同時還要符合《小型民用爆破器材倉庫安quan標準》。倉庫內儲存的爆炸物品不得超過每個庫房核定儲存的品種范圍和允儲量。
4.儲存、銷售、運輸、使用爆破器材單位設立的爆破器材倉庫應持有公安機關核發的,《爆炸物品儲存許可證》,保管人員要持有公安機關核發的《爆破器材保管員作業證》,倉庫晝夜都要安排人守護著。
5.建立出入庫的檢查以及登記制度。收存和發放爆破器材一定要做好登記,做到賬目清楚,賬物相符。每座庫房應設置標示牌,清晰的標明出經公安機關核準存放的品種和允許儲量。
6.性質相抵觸的爆破器材,一定要分庫儲存,同一庫房內允許共存的爆破器材應符合《民用爆破器材工廠安quan設計規范》的規定。